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第二届教职工体育节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校工会 体育部
2、承办单位:教工乒乓球协会、教工羽毛球协会、教工网球协会、教工台球协会
二、宗旨:以比赛带动运动 以运动促进健康
三、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
2016年4月8日至6月17日。
各项目具体比赛时间由各协会商裁判长确定。
2、比赛地点:
航空港校区网球场、体育馆负一楼乒乓球馆、体育馆羽毛球场、第二运动场台球室;
龙泉校区网球场、体育馆羽毛球场、乒乓球场。
四、比赛项目
乒乓球男女单打比赛;
羽毛球男子双打比赛、羽毛球男女混合双打比赛;
网球单打比赛、网球双打比赛(男女不限);
台球中式黑八(个人)。
五、报名
1、凡2016年3月31日之前在职教职员工(含学校外聘,不含离退休人员及返聘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比赛。
2、每人限报2个比赛项目
3、报名时间:2016年3月31日之前
4、报名方式
(1)乒乓球:参赛队员填写报名表(附后,下同),发送到QQ邮箱:99507096@qq.com。联系人:郑理伟,电话13547881628,报名队员请申请加入教工乒乓球QQ群,以便获得比赛信息,群号27483249。
(2)羽毛球:参赛队员填写报名表,发送到QQ邮箱:48017550@qq.com。联系人:陈海宁、宋杰联系电话:13808062415;18980896281,报名队员请申请加入教工羽毛球QQ群,以便获得比赛信息,群号35099794。
(3)网球:参赛队员填写报名表,发送到QQ邮箱:798009159@qq.com。联系人:赵浩茜电话:13982016757,报名队员请申请加入教工网球QQ群,以便获得比赛信息,群号:417377439。
(4)台球:参赛队员填写报名表,发送到QQ邮箱:402415175@qq.com。联系人:陈杉,电话18190769976,报名队员请申请加入教工台球QQ群,以便获得比赛信息,群号118081915。
5、报到、抽签、比赛安排,见各协会QQ群公告。逾期不到视为自动弃权。比赛双方另约比赛时间的,需报项目裁判长同意。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方法
各项比赛取前八名,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品及证书;各项比赛设优胜奖若干给予鼓励(具体奖项设置视参赛人数而定)。
七、比赛规程
(一)乒乓球
1、采取分组循环制;胜1场得2分,负1场得1分,弃权得0分。
2、小组赛男女前16名进行抽签淘汰赛,7局4胜制。
3、比赛执行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使用符合国际乒联标准的白色三星乒乓球。
(二)羽毛球
1、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循环制(视报名人数设定分组循环或单组循环)、第二阶段视剩余竞赛日期情况采用淘汰制或单循环制。
2、本比赛采用每球得分、每局21分、三局二胜制(具体取前几名出线,视报名人数而定)。
3、比赛执行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使用符合国际羽联最新标准的羽毛球,决赛选取尤尼克斯9号球。
(三)网球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2、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决定采用单淘汰赛制、分组循环赛、单循环赛。
3、循环赛决定名次的办法:循环赛按获胜场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对(人)获胜场数相等,按两队互相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若三对(人)或三(对)以上获胜场数相等,则按在同一组中净胜场数多少决定名次;再相等,则按净胜局数决定名次;仍相等,则按净胜分数决定名次;还相等,由组委会组织抽签决定。
4、比赛采用一盘(6局)决胜制,双方运动员计分至六平的情况下采用抢七计分(任何一方先得七分并领先对手两分或两分以上即取得比赛胜利)决胜。
5、组委会有权根据参赛人数及天气情况改变赛制的权力。
(四)台球
1、执行中国台球协会最新规则。
2、项目分预赛(分组单循环)、决赛(单淘汰)两个阶段。预赛胜一场计2分,负一场计1分,弃权计0分,按积分多少排出小组名次。两人积分相等,直胜在前;三人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按净胜局数、胜局数、负局数、清台杆数排出名次。视分组情况录取8—16名进入决赛,按小组名次、胜率直接进入单淘汰位置。
3、5局3胜,冠亚军决赛7局4胜。推球决定开球权,轮流开球进行比赛。
4、男选手对阵女选手时,让女选手2球。若男选手先确定球组时,一杆结束后,女选手直接捡两球,再击打;若女选手先确定球组时,可直接捡两球后继续击打。
八、安全注意事项
1、本次比赛由各协会自发组织,运动员自愿参加。报名参加本次比赛为参赛者个人行为,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参赛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量力而行参加比赛。参赛人员做出参加此次活动的行为被视为参赛者已对参加活动存在风险和意外做了审慎的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所有参赛人员应遵守场馆比赛管理要求,不要随意跑动,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3、比赛服装应符合比赛要求,禁止穿硬底鞋进入比赛场地;球拍按正规比赛要求,自备。
4、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出示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
九、裁判
比赛设总裁判长1名,由校工会指派;
各比赛项目设裁判长1名,由校工会指派;各比赛项目裁判员由裁判长选派。
十、申诉
比赛设仲裁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倪鸣
副主任:高永华、谢清明
成 员:黄学丰、谢雨、宋志、肖波、陈杉
运动员如有申诉,必须在该单项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十一、其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最终解释及修改权属校工会、体育部。